在承包商安全管理中,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是:在识别出风险之后,究竟会发生什么?我们可以记录隐患、讨论并闭环整改。但是在下一个班次开始前,现场条件真的改变了吗?
两起国际事故调查揭示了危险做法如何在现行监管体系内部得以长期存在。
2025年8月11日,在 U.S. SteelClairtonCokeWorks 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11人受伤。在2026年8月10日的最终报告中,CSB描述了一起有承包商参与的高压水冲洗阀门作业。这种方法已使用了至少三年,尽管从未制定过书面规程。水压最终导致阀门破裂,引发气体泄漏和爆炸。
在 NorwoodJunction 车站,2025年7月1日,一趟列车在仍搭着无障碍渡板的情况下驶离。无人受伤。RAIB调查发现:现场使用了不匹配的渡板;而合适的渡板自2021年9月起就已缺失,但检查未能发现这一隐患。报告于2026年6月22日发布。但我们真的相信此前没人知道或注意到吗?
这两起事故在原因和后果上各有不同。但在我看来,它们给出的共同管理教训在于:重复执行某种作业以及定期开展检查,并不意味着安全防护就一定是可靠的。
对于承包商而言,这在责任交界处尤为关键。业主单位了解设备,承包商掌握施工技术,班组长组织当班作业。但谁来验证他们共同做出的决策是否安全呢?
资质预审有助于评估承包商公司的整体准备情况。但在开展具体作业之前,必须核实作业方法的适用性以及关键安全屏障。ICMM在2026年指南中也强调,关键控制措施管理必须与其在现场的实际有效性验证及后续针对性行动紧密结合。
我建议将这种核查与现场一线员工关于真实作业情况的沟通结合起来。可以这样开始对话:“请告诉我,你们上次是怎么完成这项任务的?在哪些环节不得不作出了不同于班前交底的调整?”在听取回答时,切忌预设立场或提前追责。虽然不能盲目承诺完全免责,但必须确保员工在如实报告时免受压力或惩罚。
接下来需要做出管理决策:当关键屏障失效时,立即暂停相关作业,确保人员安全,指定恢复责任人,并在复工前核查条件。班组长需要获得授权、充足的时间以及业主单位的支持。至关重要的一点是,必须向提出隐患的员工提供反馈。
在承包商绩效评估中,我会纳入“屏障失效重复率”以及“现场确认有效性的纠正措施比例”。隐患报告的数量本身具有两面性:报告增加可能意味着更高的透明度;而停工次数的减少也不能自动等同于管理的成功。
在下一次现场巡查中,不妨建议班组长分析一项日常作业——即不得不以不同于原计划方式执行的作业。管理层做出怎样的决策,才能确保下一个班次能够安全地完成这项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