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如果承包商员工进行不安全作业,除了品牌形象风险、检查和罚款风险外,还存在导致现场共同作业的建设单位员工纪律涣散的风险。如果承包商员工违规作业,建设单位员工看在眼里,就会产生疑问:“这样工作也可以吗?他们这样做难道没关系吗?……”
正因如此,我们决定打破“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的界限,即对承包商和建设单位员工的违规或安全行为采取一致的反应。但是,如果建设单位员工已经有一套停工、停职、安全委员会审查和违规处罚制度,那么对承包商员工该如何处理呢?
我们如何处理承包商中违反核心安全规则(HSE红线)的人员?在我们的实践中,我们决定引入“黄牌和红牌”制度。
该方法的核心内容如下:
首次发现违反核心安全规则时,该员工及其主管的现场准入权限将被限制,并被派往参加培训,随后进行知识考核。培训内容根据发生违规的作业类型而定。我们针对所有高风险作业(RPO)、起重作业、动火作业制定了培训课程,并开设了关于人员准入高风险作业的通用要求以及提升组织安全文化的课程。
如果承包商员工再次被发现违反核心安全规则,其通行证将被注销,且今后不得再次办理,即使其入职了另一家承包商公司也是如此。
承包商员工的任何违规行为都不能免除管理人员的责任,因此,其直接主管将与违规者一同被限制准入。我们都清楚,主管对工人负有全部责任,这既包括作业的安全组织,也包括作业过程的监控。
根据与承包商合作的经验,这套制度证明是非常有效的。
为什么我们要给予改正的机会?我们必须考虑到普遍存在的“用工荒”问题。与许多组织一样,承包商拥有的长期合格专业人员并不多。如果一味地开除真正有价值的员工,会使承包商陷入困境,这种困境对他们来说可能是致命的。新招募的替代人员并不一定比已经熟悉工作系统并接受过培训的老员工更守纪律。
如果将这种做法与罚款和承包商委员会的工作结合使用,将在短期内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