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职业健康安全领域的一个核心概念正在发生转变 ——从“危险和有害生产因素”转向国际上更通用的术语“职业风险”。让我们探讨一下在职业健康安全中应用风险评估的前景。
近年来,职业健康安全领域的一个核心概念正在发生转变 ——从“危险和有害生产因素”转向国际上更通用的术语“职业风险”。
根据《俄罗斯联邦劳动法》,有害生产因素是指可能导致员工患病的生产因素。危险生产因素是指可能导致员工受伤的生产因素。将生产因素分为有害和危险两类在我国历史上可以追溯到战前时期。与此同时,国际社会普遍使用术语“危险源”来代替这些术语。
危险源是指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可能损害员工健康的因素、特征或现象。这一定义最早在英国标准 BS 8800:1996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指南 中提出。随后,又增加了职业风险的定义:“风险是危险状态造成损害的可能性与其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的结合。”风险是危险程度的衡量标准。
2002年颁布的第184-FZ号联邦法律《技术调节法》使风险定义在俄罗斯合法化。该法律的表述如下:“风险是指考虑到损害的严重程度,对公民生命或健康、财产、环境、动植物生命或健康造成损害的可能性。”显而易见,这个定义包含两个要素 ——可能性和损害的严重程度。这使风险概念与有害和危险生产因素的概念有了本质区别。2009年,俄罗斯联邦国家标准 GOST R 12.0.010-2009《职业安全标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获得通过。该标准包含以下核心定义。
危险源 – 环境和劳动过程中的因素,可能导致受伤、急性疾病或健康状况突然急剧恶化。根据工作环境各个因素的数量特征和作用持续时间,它们可能变得具有危险性。
风险 – 损害发生的可能性(或频率)与该损害严重程度的结合(乘积)。
损害 – 对人员健康造成的身体损伤或其他损害,或对财产或环境造成的损害。
自2004年起,一份关于职业风险卫生评估的规范性文件开始生效,即 R 2.2.1766-03《员工健康职业风险评估指南。组织方法基础、原则和评估标准》。该文件规定使用以下术语:
安全 – 不存在不可接受的风险。
风险 – 损害发生的可能性与该损害严重程度的结合。
损害 – 对人员健康造成的身体损伤或损害,或对财产或环境造成的损害。
危险源 – 损害发生的潜在来源。比较这些术语可以看出,它们非常相似且互不矛盾。
如果组织内(特别是工作场所)缺乏或没有足够的风险统计数据,在解决风险管理任务时应:
卫生文件 R 2.2.1766-03《员工健康职业风险评估指南。组织方法基础、原则和评估标准》以类似方式解释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管理(见表1)。此处的风险评估基础是根据 R 2.2.2006-05《工作环境和劳动过程因素卫生评估指南。劳动条件标准与分类》对工作场所进行的评估结果。这些结果被分类为最佳、可接受、有害和极端劳动条件。劳动条件等级越高,职业风险就越高。使用卫生标准(包括 R 2.2.2006-05 和 R 2.2.1766-03)确定风险类别的显著局限性在于无法考虑受伤的可能性。
表 1
根据 R 2.2.1766-03 的劳动条件等级、职业风险类别和预防措施的紧急程度
| 根据指南 R 2.2.1766-03 的劳动条件等级 | 职业病指数 (Ipz) | 职业风险类别 | 降低风险措施的紧急程度 |
| 最佳 - 1 | - | 无风险 | 无需措施 |
| 可接受 - 2 | <0,05 | 极小(可容忍)风险 | 无需措施,但弱势群体需额外保护* |
| 有害 – 3.1 | 0,05 – 0,11 | 小(中度)风险 | 需要降低风险的措施 |
| 有害 – 3.2 | 0,12 – 0,24 | 中等(显著)风险 | 需要在规定期限内采取降低风险的措施 |
| 有害 – 3.3 | 0,25 – 0,49 | 高(不可容忍)风险 | 需要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 |
| 有害 – 3.4 | 0,5 – 1,0 | 极高(不可容忍)风险 | 在风险降低前不得开始或继续工作 |
| 危险(极端) | > 1,0 | 超高风险及该职业固有的生命风险 | 只能根据特殊规定进行工作 |
| *弱势群体包括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妇女、残疾人 | |||
职业风险管理原则。在选择风险管理措施组合时,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建议,应遵循以下优先顺序:
表2 比较了传统的劳动条件评估方法与职业风险评估。
从表中可以看出,危险和有害生产因素的概念与风险因素的概念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首先是它们的分类。根本区别在于制定有害和危险生产因素的最高容许浓度 (MPC) 和最高容许水平 (MPL) 时采用的零风险概念,以及可接受风险概念、管理职业风险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其他区别包括在风险管理中考虑受伤危险,以及管理基于没有限值(MPL, MPC)因素的风险的可能性。
表 2
传统劳动条件评估方法与职业风险评估的比较
| 有害生产因素 | 危险生产因素 | 职业风险 | |
| 定义 | 局限于可能引起疾病。具有确定性特征 | 局限于可能引起伤害。具有确定性特征 | 基于危险源概念,包括患病和受伤的危险。具有概率性特征。包括对后果严重程度的考虑 |
| 分类 | 包括化学、生物、心理生理有害生产因素 | 包括化学、生物、心理生理有害生产因素 | 包括化学、生物、心理生理职业风险因素。某些指南还考虑人机工程学和心理因素 |
| 定量确定的可能性 | 具备,因为所有因素都有标准的定量确定方法 | 对于有 MPC 和 MPL 的因素是可能的。对于没有 MPC 和 MPL 的因素则不可能 | 可以使用不同方法进行定量确定,包括针对没有 MPC 和 MPL 的风险因素 |
| 确定可接受暴露水平 | 不采用可接受风险概念。使用基于零风险概念的 MPC 和 MPL | 不采用可接受风险概念。使用基于零风险概念的 MPC 和 MPL | 使用可接受风险概念。接受零风险是可能的 |
| 因素管理 | 零风险概念不涉及因素管理 | 零风险概念不涉及因素管理 | 规定了职业风险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