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符合设计文件的环保合规结论是获取某些类型基本建设或改建项目投入使用许可证的必备文件。
该结论在通过国家生态鉴定并完成施工后办理。为了获得该结论,必须证明已建成的项目符合设计文件、国家生态鉴定和国家主鉴定局的结论,并且已落实所有规定的环保措施。
环保合规结论是根据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利用监督局(或其他地方机构)受其总部委托进行的现场检查结果而颁发的。联邦国家生态监督机构的结论也由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利用监督局的地方机构颁发。
获取环保合规结论的程序是标准化的,受以下规范性法律文件监管:
必须获取环保合规结论的项目清单记录在2022年6月28日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利用监督局第347号命令中。根据该命令第2条,所有属于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第一类别的基本建设项目,以及位于以下地区的所有基本建设项目,均必须获取环保合规结论:
在其他情况下,法律不要求获取该结论。
该程序对于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第一类别的项目尤为重要,因为它们必须进行国家生态鉴定。
主要文件包包括:
所需文件清单可能会根据项目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的类别以及设计文件第8部分中包含的研究清单而有所不同。该部分包含环境保护数据:排放物和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的测量、噪音水平的测量等。此外,还可以参考报告文件:2-TP(空气)、2-TP(废弃物)、环境负面影响付费申报单、生产生态控制报告、不利气象条件报告、允许排放标准报告等。
总而言之,获取环保合规结论的操作流程如下:
1. 在开工前7天,通知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利用监督局的地方管理局或总部(取决于由谁颁发了国家生态鉴定结论)施工开始。
2. 从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利用监督局获取施工期间的获批检查计划 ——对于第一类项目,检查次数不超过6次。
3. 提交颁发结论的申请,在申请中注明施工期限、法人实体的详细信息和名称。
4. 在施工或改建结束后,接受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利用监督局的计划外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该机构将评估竣工项目是否符合其设计文件、国家生态鉴定和国家主鉴定局的结论,并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随后做出是否颁发结论的决定。
5. 颁发环保合规结论或拒绝颁发。